一、起草背景 燃气是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不可缺少的重要能源之一。近年来,随着我市燃气行业迅猛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有燃气经营企业58家。其中,管道燃气企业15家;液化气企业35家;加气站8家及大量瓶装燃气供应站点。到2020年台州整体燃气气化率达到85%以上,规划新建加气站18座。随着燃气事业的快速发展,我市燃气服务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凸显出来,主要表现在燃气企业服务不到位、经营不规范、燃气企业与居民的纠纷无法界定等方面。为了更好地加强燃气行业管理,保障服务质量,扶优扶强,推动燃气企业走品牌化发展道路,实现行业信息公开、透明,接受公众监督,维护燃气经营者和燃气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燃气事业健康发展。 二、主要依据 1、《燃气服务导则》; 2、《城镇燃气管理条例》; 3、《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 三、政策措施 (一)主要内容 1、明确从业人员服务行为。明确了燃气企业从业人员的服务行为,维护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 2、明确服务基本要求。明确服务窗口办理业务的项目、流程、条件、时限、收费标准、免费服务项目、内容和应提交的相关资料。规范服务人员着装、仪容仪表等。对管道燃气经营、瓶装液化气经营、燃气汽车加气经营服务、燃气具安装维修服务、管道燃气转换的服务标准进行了明确。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台州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燃气经营服务和燃气器具安装维修服务的基本内容和质量要求。 (三)实施时间。 自细则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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