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建筑垃圾规范管理,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建筑垃圾治理的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57号)、《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建筑垃圾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建城管〔2025〕19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台州市深化建筑垃圾治理行动方案》。该方案已通过2轮征求意见,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批前公示。同时征求该文件关于公平竞争影响的意见。公示时间为2026年1月30日-2月6日,共7天。本次公示的内容仅作征求意见用途,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 台州市深化建筑垃圾治理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doc 欢迎市民朋友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映。 (1)信函邮寄至:台州市椒江区星云路218号; (2)受理单位: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电话:0576-88511707。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6年1月30日
征集意见结果:2026年1月30日-2月6日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建议、意见0条。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我市建筑垃圾工作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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