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 霖)近日,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水利部门的移交函,称一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直排泥浆到永宁江,对河道造成污染。机动中队执法人员立刻赶往现场了解情况,现场勘验。 经查,该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为黄岩江北公园附近高速公路跨永宁江桥梁施工工地的栈桥、钢护筒、钢围堰搭设及拆除专业的承包商。 该工地在施工中产生的泥浆原本应当通过软管直接接入河边的泥浆车,由于当天傍晚软管突然破裂,现场负责人临时缺位,工人未能听从水利局工作人员的指挥及时停排,导致泥浆持续排入河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相关规定,禁止在河道、湖泊管理范围内倾倒垃圾、渣土。当事人的行为已构成在河道管理范围内从事禁止行为。 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其作出了罚款4.5万元的行政处罚。截至目前,当事人已缴纳罚款并落实相关整改。 黄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执法人员将继续提升辖区内水环境污染的巡查频率及执法力度,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第一时间响应人民群众的呼声,共同营造良好生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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