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落实《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强化建筑垃圾源头管控和过程监督,我局结合省市建筑垃圾常态化治理工作要求,自本月起受理“工程施工单位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事项。 6月21日,路桥区综合行政执法窗口积极对接区政务服务中心业务科室,就该备案事项开展相关人员专项培训,围绕工作原则、受理标准、注意事项、办理流程等方面进行讲解。下阶段窗口将根据实际办理情况,持续完善信息发布及工作方式方法,同时,借助此次培训,鼓励本窗口全体政务服务工作人员要进一步理清思路、找准目标、学思结合,切实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提升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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