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卢亿丽)“我已经认识到错误了,贪省力,忽略了秸秆焚烧的危害。”近日,经执法人员宣传教育,缪某懊悔地说。 原来,当事人缪某为图方便,在小坑村一处田地中焚烧秸秆、落叶,三门县海游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其露天焚烧秸秆违法案件立案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规定,依法处以罚款500元。 今年以来,该队执法人员结合实际情况,利用午间和傍晚时间开展错时巡查,对辖区全时段巡查管控。同时对巡查中发现焚烧行为的村民,要求其签订《承诺书》,承诺以后不再焚烧秸秆,并开展教育批评,讲解禁烧秸秆相关的法律法规,让他们认识到秸秆焚烧行为对环境和健康带来的不利影响。 截至目前,该队共出动执法人员165人次,发现并扑灭秸秆焚烧点37处,现场教育当事人23人次并全部签署承诺书,立案查处1起。 海游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金崇耀表示,将切实发挥典型案例震慑示范效应,坚持源头管控和宣传教育相结合,进一步加大露天禁烧宣传力度,持续做好动态巡查,守护“天空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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