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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10次集中学习会
发布日期: 2024-10-25 11:21 信息来源: 宣教处       浏览次数:

10月24日上午,市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2024年第10次集中学习会,集中学习了《习近平关于中国式现代化论述摘编》、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论述、《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内容。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论述,是我们党领导现代化建设实践经验的理论总结,科学构建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理论体系,为我们深化对中国式现代化内涵和本质的认识提供了根本遵循。要凝聚思想共识,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把党的领导贯穿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要注重改革实效,对标上级部署要求、城市发展所需、人民群众所盼,高质量完成上级部署交办的各项改革任务,谋划更多具有台州综合执法特色的改革举措。要激发队伍动力,以改革精神全面加强综合执法“三支队伍”建设,着力增强干部干事创业、改革创新的信心和勇气。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大力弘扬伟大爱国主义精神的重要论述,传承爱国主义传统并赋予其新的时代内涵和时代价值。要坚持爱国和爱党、爱社会主义的高度统一,持续强化党员干部的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以及爱国情感。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结合工作实际开展爱国主义主题法治宣传,引导群众增强法治意识、国家安全和国防观念,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要深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把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贯穿工作实际和精神文明建设全过程,激发党员干部的爱国主义情怀、革命历史担当。

会议指出,《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从党规层面着重解决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规范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为严肃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提供了一部专门的、统一的党内法规。要扛牢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将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要加强理论学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准确领会《办法》精神,全面掌握《办法》内容,严格执行《办法》规定。要做好制度衔接,正确处理好组织处置同党纪处分的关系,把握政策要求,严格履行程序,确保《办法》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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