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省问题编号八第一项)整改,现将具体情况予以公示: 一、反馈问题:根据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清单中省问题编号八第一项,“建筑垃圾违规倾倒问题突出。浙江省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处置重视不够,全省90个县(市、区)中,58个未依法制定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 二、整改目标:全面压实属地建筑垃圾常态化治理法定责任,持续强化对建筑垃圾违规行为的打击,遏制建筑垃圾违规倾倒现象。 三、整改完成情况 1.台州市严格对照“立行立改”要求,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编制导则》等法规及导则为遵循,紧盯时间节点,统筹推进规划编制工作,截止2024年10月30日,9个县(市、区)及台州湾新区均已完成建筑垃圾防治规划编制与修编工作。2024年12月19日,市本级完成建筑垃圾防治规划编制并正式发布。 2. 2024年3月,台州市启动建筑垃圾电子转移联单专项整治行动,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建筑垃圾的产生、运输、处置等环节实施全过程实时监控,规范建筑垃圾处理行为;5月21日、5月28日先后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大排查大起底工作》《关于推进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非法倾倒问题举一反三整治》的通知,持续加强全域违法倾倒建筑垃圾问题摸排。截止2025年10月,全市共排查发现违法倾倒问题点位75处,均逐一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实行销号管理,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3. 2024年9月,印发《台州市关于扎实做好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分类管理,落实公示制度,要求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率达到100%,施工现场分类处理落实到位,建筑垃圾转移严格执行联单制度。推动规划编制。2024年12月,颁布《台州市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4-2035)》,结合台州市实际情况,推动建筑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数字化、协同化,切实提升建筑垃圾治理水平。深化专项治理。2025年4月印发关于建立健全建筑垃圾非法倾倒问题常态化监管机制的通知,《2025年建筑垃圾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持续推进建筑垃圾专项治理。通过建立“智慧监管+联合执法”双轮驱动机制,依托数字化平台实时监控运输轨迹,构建跨部门联动响应体系,聚焦建筑工地、消纳场等重点区域,严厉打击非法倾倒、无证运输等违法行为。 公示期为2025年11月10日-11月14日,共5天。欢迎市民朋友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映。 受理单位: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电话: 0576-885117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