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 斌 多头重复检查、分散低效监管是经营主体反映的热点、营商环境改革的堵点,一直以来,中央和省市高度重视规范涉企执法、监管行为。提升综合监管质效工作不仅关乎营商环境,也是防范系统性风险的重要举措,旨在完善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基础上,构建预防性互动治理模式,稳定企业预期,减轻企业负担。台州作为中国民营经济发祥地、改革开放先行地,积极探索综合监管质效提升工作,今年已在全省率先出台《提升综合监管质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指导意见(试行)》,各地积极开展试点实践,为构建综合监管体系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然而,综合监管质效提升是一个全过程、全周期的系统性工作,需要以企业侧和整体政府的理念统筹协作、久久为功,构建全闭环的综合监管体系。 一、厘清监管职责清单。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权责体系是综合监管体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建立市县乡监管职责清单,准确界定各级各部门、乡镇(街道)监管职责和监管工作重点,整体推进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梳理工作,能有效解决片面扩大属地管理范围、层层转嫁监管责任的突出问题,实现“清单之外无问责”。划分层级监管对象,从经营主体角度出发,综合研判行业特点、对象规模和风险等级,制定层级监管对象清单,逐一明确经营主体对应的监管层级,能有效防止多头管、无人管,实现“主管之外不乱查”。 二、制定跨部门监管规则和标准。缺乏统一规范的跨部门监管规则和标准,是当前综合监管问题的主要症结所在。因此,要积极推动各行业领域制定相对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明确监管措施、内容、频次等规则和经营主体应当执行的管理、技术、安全等标准,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实施应用,推动与重点产业“一业一册”合规指引有机衔接,破解“标准不一”“标准打架”问题。通过强化监管制度和政策的稳定性、规范性、可预期性,既有效降低经营主体合规经营制度性交易成本,也为监管部门提供明确的实施依据。 三、推动数字化平台整合优化。统一的数字化平台是构建综合监管体系的关键,当前,各部门条线检查平台众多,数据没有全量归集、无法实时共享,且线上检查未全覆盖。需要全面梳理整合各类行政检查平台,推动数据贯通,建设统一的综合监管平台,构建数字化模型赋能综合监管,努力形成检查计划统筹、预约式指导、企业自查自检、企业评估反馈等数字化监管体系。发挥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作用,建强行政执法一体化办案中心,推进全事项闭环处置。 四、统筹实施行政检查。制定《行政检查统筹办法》,以乡镇(街道)履职事项清单、监管规则和标准为基础,以分级分类监管评定结果为依据,科学制定市县乡三级检查计划。落实“内部综合+外部联合”协同监管机制,强化上下级检查结果互认。利用数字化手段优化检查计划统筹,探索构建检查统筹数字模型,精准归并和实施检查,以“一业一查”形式开展联合检查,深化落实跨部门“综合查一次”,从源头上减少检查次数。 五、构建预防性互动治理模式。聚焦初始性预防,做好事前规制引导,深化打造预防性监管模式,落实经营主体责任,从前端防范违规风险。推进“预约式”行政指导服务,为有需求的企业提供定制化、精准化的指导服务;推进行业跨部门综合教育培训全覆盖,推进行业自查自检清单全覆盖,引导企业落实自查自检,提升行业自治水平,降低制定交易成本,形成政企互动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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