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2年12月1日至2023年1月18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3月17日,市委第五巡察组向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自觉。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讲政治贯穿整改工作的始终。巡察反馈会后,召开局党组专题会议,第一时间研究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并迅速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制定《中共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巡察整改方案》,建强组织保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有力推进。二是强化担当作为,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主动认领责任,深入开展对照检查,积极提出整改举措,明确整改时限,压茬推进、务实整改,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工作格局,以最强烈的政治担当做到立即改、彻底改、全面改。三是强化统筹协调,凝聚整改合力。局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及时与市委巡察整改督导工作相关单位沟通,进一步明晰问题症结,进一步梳理重点举措,进一步明确目标要求;局班子成员牵头分管条线整改工作,逐个分析研究指导;整改责任处室与协办处室密切配合,工作相互补位、资源相互整合,形成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合力。四是强化成果转化,确保整改实效。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建立健全制度,实现标本兼治;把巡察整改与推动工作相结合,以巡促改、以巡促建,切实做到整改落实与业务发展两不误、两促进;把巡察整改与队伍建设相结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不断优化队伍作风,锻造综合执法铁军。
党组书记葛云祥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担任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全面负责巡察整改工作的统筹领导。一是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巡察整改工作有关精神,充分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严肃性和紧迫性,将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对党绝对忠诚的“试金石”,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自觉行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带领局班子成员,把巡察整改工作当作全局主要政治任务抓落实。二是带头扛起整改责任。发挥“头雁效应”作用,直面困难大、矛盾多的巡察反馈问题,带头认领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选人用人及“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等重点问题,并督促提醒其他班子成员切实担负起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三是抓实抓细整改落实。通过主持召开党组会议、谈心谈话交流等方式,动态掌握全局整改工作进展情况。对认领的问题,及时组织协调、分析研判,明确整改措施,确保整改质量。将整改工作作为重点督办事项,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四是切实优化队伍作风建设。认真抓班子带队伍,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以身作则,凝聚班子合力,提升队伍战斗力。强化抓党建促业务,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走好新时代党的群众路线,带头开展大走访、大服务、大调研、大解题。持续严抓纪律作风养成,树立队伍良好形象。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4方面32个问题,已完成整改31个。市委巡察组巡察期间移交的4件信访件,进行了认真梳理和集中办理,目前已办结4件,办结率为100%。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对违规违纪的,组织处理2人(免职1人,调离岗位1人);教育提醒18人;新制定制度18项,修改完善制度7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0.2857万元。
一、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够全面系统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仍有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统筹推进执法改革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行政执法重要论述、《浙江省加快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及上级有关“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文件精神,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省、市有关“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精神列入学习清单,常态化开展学习,准确掌握改革工作新要求,为深化改革提供根本遵循。二是进一步发挥市综合指导办牵头抓总和统筹协调作用。印发《台州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例会制度》《台州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督查考核通报制度》,构建了市级相关部门、县(市、区)和台州湾新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日常统筹协调机制,推动改革见行见效。三是构建行政执法协同指挥工作机制。印发《台州市关于建立“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统筹协同指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加强我市行政执法统筹协同,提升行政执法效能。四是大力推进省、市、县、乡系统贯通。市基层智治系统和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实现全面贯通,综合执法队已全部入驻130个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指挥室,并实现线上、线下协同。五是开展对照检查。主要领导和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统筹推进执法改革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新形势”问题开展了对照检查。
2.针对“执法和监管关系还不能很好适应改革新要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邀请省办领导指导改革工作。邀请了省综合执法办有关领导到我市指导执法和监管的衔接协作、行政执法电子证据材料收集使用和“信用+执法监管”等工作,推进解决“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更好掌握省有关改革工作的新要求。二是进一步推进执法和监管融合。行政监管线索和行政处罚线索已全部实现线上流转处置,全流程通过“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运行,截至6月15日,已接入31套风险预警系统,产生各类监测预警线索14585条。开展季度“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数、改革指数和效能指数通报。三是推进执法监管效能提升。召开行业监管标准化制定工作会议,印发《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塑优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提高执法监管效能。四是提高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召开法制季度例会,通报执法办案情况,组织规范化执法办案、新领域执法学习培训;每季度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线上法律知识测试,增强对新领域法律法规、高频常用法律法规、新修订新颁布法律法规等的理解和掌握。五是切实发挥考核激励作用。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对新领域拓展案件增加赋分,以考核激励新领域案件拓展。六是开展重点领域执法专项行动。印发《关于推进执法护航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台州市城市餐饮业“净烟”提升执法专项行动方案》《台州市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标准》等文件,指导各地开展重点执法专项行动,有效维护行业秩序,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3.针对“执法队伍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改革新变化”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督导推动,完成党组织全覆盖。联合市直机关工委印发《台州市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党组织建设指导意见》,对乡镇执法队党组织的组织设置、工作职责、日常教育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全市累计成立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党组织106个,1385名党员纳入管理,实现基层执法队党组织全覆盖。二是突出示范带动,开展“枫桥式”中队创建。印发《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枫桥式”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创建三年行动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枫桥式”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创建。三是加强教育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持续抓好市县两级综合行政执法实训基地的规范化建设和运行,推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提升;会同市委组织部举办了全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培训班;组织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业务提升班,提升改革能力和水平。四是健全制度规范,落实下沉人员管理保障。联合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印发《台州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部门派驻人员属地化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按“双重管理、属地为主”的原则,加强下沉人员的日常管理。五是开展对照检查。责任领导就“执法队伍还不能很好地适应改革新变化”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深入开展对照检查。
4.针对“数字赋能还不能适应改革新导向”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入组织学习。召开市级相关部门和县(市、区)综合执法指导办推进“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数字化工作会议,就《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建设工作总体方案》开展培训,对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各项子系统进行全面的学习培训。二是加强应用推广。印发《市县“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工作责任分解》,通报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第一季度指数排名情况,召开全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综合评价指标分析研判会,全面推广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和证据共享应用。三是提升应用能力。组织市级主要牵头部门、各县(市、区)综合执法指导办分管领导、联络员开展培训,培训“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的设计思路、建设框架、使用流程,提升网上活跃度。截至5月31日,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的日活跃人数从1000多人提升到最多5215人。开发台州市“大综合一体化”改革驾驶舱和改革全景驾驶舱,并细化到每个县(市、区),从事项、队伍、协同、执法和监督五方面基本实现“执法监管事项全上平台、执法协同指挥全屏掌控、行政执法效能全面画像”。四是开展对照检查。责任领导就“数字赋能还不能适应改革新导向”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提高思想认识。
(二)关于“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履行执法办案职责不够全面”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法规条例。在局党组会上组织学习了《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浙江省燃气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在建筑工地、运输企业、消纳场地等地方悬挂宣传标语,同时利用户外大型电子显示屏播放《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建筑垃圾宣传片,营造浓厚氛围。二是开展案件“回头看”。印发《台州市建筑垃圾领域违法处置典型案例》通报,对近三年办理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案件进行了全面“回头看”,共核查了628起,已追溯立案47起。三是开展建筑渣土领域专项治理。制定《台州市建筑渣土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推进工程渣土处置领域专项治理,截至6月12日,共立案查处案件520起,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0起。同时联合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开展联合执勤行动103次,打击渣土非法倾倒点93处。四是开展城镇燃气联合整治行动。加大城镇燃气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和执法力度,4月份以来,共排查整改隐患942个,共立案查处案件273起。五是开展对照检查。责任领导就“履行执法办案职责不够全面”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提高思想认识。
2.针对“行政裁量基准不健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业务指导。开展有关裁量权应用案例的分析,对一起小区业主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的案件进行以案释法,并在在线教育系统上公布,督促全体执法人员学习案例,提升了执法人员适用裁量基准的准确性。二是开展调研工作。组织召开行政裁量权工作座谈交流会议,听取全系统相关业务骨干的意见建议,到临海、玉环等地开展实地调研,进一步理清了基层执法裁量权适用的难点和重点,明确了修订的方向和内容。三是开展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标准制定工作。已起草《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标准(草案)》。四是动态调整裁量基准。根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要求,结合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对现有裁量权制度进行修改,114项高频执法事项百分百裁量细化。五是开展对照检查。责任领导就“行政裁量基准不健全”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
3.针对“指导执法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在线法律知识学习考试。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暨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在线培训学习,各县(市、区)局自行组织通过在线教育系统开展线上法律知识学习和考试,上半年已开展19批次考试。二是加强执法质量考评和通报。开展一季度全系统执法质量考评,对行政处罚案卷开展交叉评查,并对执法质量考评结果进行了通报,要求相关单位自查自纠、落实整改,进一步提高执法质量。三是加强对各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的调研指导。局领导带队赴黄岩、温岭、玉环等地开展实地调研,组织70余人在浙江工商大学参加台州市“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专题研讨班。指导各地重点开展执法护航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城市餐饮业“净烟”提升执法专项行动等系列执法专项行动。四是加强与复议机构、司法部门的衔接。在与台州市中院联合印发《关于构建“非诉行政执行一件事”协作机制的意见》基础上,进一步推动“非诉执行”数字化应用项目的开发。五是落实过错责任追究。严格按照《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对行政复议被纠错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进行分类处置,印发《2023年上半年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行政争议情况通报》。六是加大考核导向。修订系统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提高了依法行政工作在绩效考核评价中的比重。七是加强教育提醒。对1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八是开展对照检查。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指导执法工作不够有力”问题作对照检查。
(三)关于“提升城市环境品质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主动为民服务理念还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局党组中心组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局党组会议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论述,深入领会“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城市管理理念。二是健全制度。印发《关于加强台州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公示的通知》,完善改造项目施工管理的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提高市政公用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施工管理的透明度,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三是强化督查。开展施工项目监督检查,已开展市区新改建口袋公园现场督导,督查的项目均设置了施工公示牌。四是专项提升。制定了市区城市品质提升精细管养行动项目清单,明确了责任单位,各地根据要求序时推进,特别是增花添彩专项工作,市区新增草花1.3万平方米、完成率133%,全市新增彩叶树5.2万株,完成率174%,增强了市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五是开展对照检查。责任领导就“主动为民服务理念还不够牢固”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2.针对“生活环境质量没有得到有效提升”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在局党组(扩大)会议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的重要论述;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海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城市管理应该像绣花一样精细”的理念。二是深化垃圾分类。分解生活垃圾分类省高标示范小区、示范片区和市级“拉风”示范社区建设等民生实事项目任务,全面推动创建工作;印发《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社区评分细则》,开展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回头看”和市政府民生实事“垃圾分类示范社区”第一批验收工作,进一步巩固了示范创建成果。推动终端处置能力建设,市区有机物循环处置(二期)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并投入试运行。印发《台州市生活垃圾治理2023年工作要点》和《2023年台州市镇街季度生活垃圾分类综合评价办法》,将督导员配置、整体环境管控、易腐垃圾分出率、数字化应用推广等列为全年工作要点和季度考评重点,推动“撤桶并点、两定四分”工作提质扩面。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印发《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进一步开展迎亚运市容环境品质大提升行动方案》,深入开展市区城市环境品质提升“亮剑行动”,市容环境秩序“八乱整治”,并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合街区”创建等要求,通过智慧城管路面探头、无人机巡查、街路长网格化管理等方式,对市容环境秩序开展全面排查整治。
3.针对“民生实事谋划还不够及时”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大兴调查研究。印发《在全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大兴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案》,将民生实事作为调查研究重点内容,局领导班子成员每人牵头一个课题,进一步谋划执法管理领域民生实事项目。二是推进环卫、供水、污水处理一体化工作。环卫一体化方面,在市级出台《台州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标准和作业规范》《台州市环卫清扫保洁一体化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各区均出台了《环卫清扫保洁一体化实施意见》,通过统一标准、统一考核,市区已实现城市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河道、路名牌等清扫“一把扫帚”,初步构建了“村收集、镇转运、县级集中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运行模式。供水一体化方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3部门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保障供水安全;常态化开展水质监测,每季度委托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城市供水出厂水、管网水分析检测并公开通报,确保水质达标。污水一体化方面,出台《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评价标准(试行)》《台州市污水处理工作规范化考核办法(试行)》,完成《台州市区污水处理专项规划(2022-2035)》文本编制,推进市区污水处理规划建设、运营标准、监督考核等一体化。三是推进节水型城市创建。强化了组织保障,已成立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领导小组和台州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中心;加强了规范引领,严格按照《台州市城市节水专项规划(2021-2035年)》《台州市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方案》开展创建,召开创建国家节水型城市工作推进会,开展再动员再部署,要求各地按照方案全面有序推进创建工作;广泛开展了宣传,印发《台州市节约用水宣传工作实施方案》,截至6月16日,在广场、学校、社区开展了32次宣传活动,发放了5万余份宣传资料,营造浓厚的节水创建氛围;落实创建迎检工作,已基本完成创建台账资料汇编和数据查漏补缺等省级评审和国家级迎检准备工作。四是实行量化监督。每月初量化小结上月环卫、污水一体化、节水型城市创建等工作进展,细化当月工作计划,促进民生工作落实。
4.针对“数字城管存在短板”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提升。再次学习研究省数字化改革工作要求和台州市2023年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精神,提高网络和数据安全意识。二是强化智慧物业应用。印发《2023年台州市智慧物业系统推广工作方案》,推动业委会成员选举、物业选聘、管理规约表决等重大决策线上运行,降低业主决策成本,提高业主决策效率。三是深入推广建筑垃圾监管平台使用。组织一线队员和相关企业开展了3次监管平台应用培训。将市监管平台场所监控设备对接至省平台,并在日常监管中加强应用,智能监管率达81%。四是开展数字系统自查。完成全局应用系统自查整改,梳理全局所有系统底数,制定全系统数字化改革工作年度目标、考核细则,提升系统使用率。
(四)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有关重大决策部署作为“第一议题”学习贯彻,坚持在局党组(扩大)会上列出“第一议题”学习内容,推进“第一议题”学习常态化,将政治学习贯穿始终。二是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系列专题学习。局党组中心组多次开展“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等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专题研讨交流,通过学习研讨汲取精神力量、强化使命担当。三是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印发《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度专题学习计划》,细化学习重点和学习任务,增强学习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四是规范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增加学习频次,将学习研讨作为主要学习形式,并结合年度学习计划和工作实际汇编学习资料,丰富个人自学内容,截至6月16日,已开展中心组学习5次,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五是开展对照检查。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主要领导和责任领导就“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够深入”问题作对照检查。
2.针对“责任没有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研究部署。印发《局党组2023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计划》,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明确职责分工,以更高站位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局党组会对市委意识形态专项检查反馈意见进行传达学习、研究部署,专题审议《局党组落实市委巡察意识形态第五专项检查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全面做实做细整改工作。二是开展意识形态学习教育。局党组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意识形态方面重要论述,传达学习市委关于我市当前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邀请市委党校专家作《马克思主义理论经典著作研读方法》专题讲座,提升党员干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思想认识。三是强化责任落实。分级签订《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抓好党员干部意识形态方面的谈心谈话和提醒教育,制定意识形态工作提示单,开展机关干部规范网络行为承诺行动,进一步压实党员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是开展对照检查。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没有压实”问题开展对照检查。
3.针对“阵地建设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召开系统核心宣传员交流会,就全年宣传工作进行部署;起草《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2023年度宣传考核办法》,对专题报道、深度报道的新闻稿件进行着重加分,鼓励各县(市、区)综合执法局和市局各处室(单位)积极刊发有影响力的稿件,截至6月16日,全系统在各级媒体平台刊发宣传稿700多篇,原创新闻主题“小修小补”民生服务经验做法被新华社客户端和台州发布等媒体转载;在局微信公众号、《台州日报》《台州晚报》等平台宣传“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工作和《台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相关报道100多篇,其中物业“业财街理”宣传稿刊登在《台州日报》头版头条,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够有力,部分重点领域存在监管盲区”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没有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实压紧主体责任。局党组严格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总要求,把政治生态作为党的政治建设重要内容,严格落实政治生态自查报告上会研究审议,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工作。常态化开展党风廉政教育活动,召开局全面从严治党大会、节前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警示教育大会;开展了全局干部廉政风险大排查,建立了科级以下干部廉政档案,签订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承诺书》,开展个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礼卡自查自纠专项行动;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参观了中共台州市委党校(飞龙湖新校区)警示教育展,切实增强全局党员干部廉政意识。二是建章立制。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和市委“五张责任清单”,结合本单位实际,完成 “五张责任清单”修订,进一步细化监督措施,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不断提升监督实效,推动“五张责任清单”落实落细落地。三是开展对照检查。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就“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够重视”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进行对照检查,吸取教训。
2.针对“‘一岗双责’没有做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推进“一岗双责”落实。高质量召开局全面从严治党大会,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形势,部署2023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并由局党组书记与局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处室(单位)负责人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状,压紧压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切实守好“责任田”,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工作格局。二是深入推进廉政建设。制定“反腐倡廉全覆盖无盲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印发《2023年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纪检工作要点》,以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创建为抓手,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三是完善责任制度。印发《中共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局党组书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工作亲自落实部署、亲自督促协调,其他领导班子做到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推进,抓好职责范围内的跟踪、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四是开展对照检查。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就“‘一岗双责’没有做实”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对照检查,吸取教训。
3.针对“机关纪委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深化落实廉政约谈机制。将《台州市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办法(试行)》印发给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学习;印发《局党组党内定期谈心谈话制度》,进一步明确分层推进廉政约谈全覆盖的内容、形式和档案管理等要求,督促提示约谈对象履行好责任。二是提升廉政约谈质量。编制《党风廉政建设约谈记录本》,分级组织实施廉政约谈,做好廉政约谈记录,建立廉政约谈档案,定期收集保管,及时进行报备。三是落实警示约谈制度。开展警示约谈整改落实工作回头看,对约谈内容、整改进展情况进行跟踪落实,做深做实警示教育。四是加强教育提醒。对1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关于“‘四风’问题不同程度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行政执法履职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组织全体执法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等重要论述精神,部署“习近平法治思想暨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学习任务,提升全体干部法治意识。二是迅速开展行动。针对巡察发现的一起台州湾新区新的违法建筑现象,新区资规分局于5月17日将该违法建筑对规划实施影响的认定情况抄告台州湾新区(高新区)执法支队,执法支队已于5月24日对涉嫌违法建设行为予以立案。三是畅通协作机制。针对执法部门与行业监管部门协作机制不畅、监管巡查不到位问题,持续推进和合街区创建,依托街面治理网格增强对违法行为的发现力度,同时通过“证据共享”应用开展证据移送和执法办案,加强部门协作,提升执法效能。四是开展一案一评。按照《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评判办法》开展案件评查,提高案件质量。五是加强教育提醒。对1名案件经办人进行谈话提醒。六是开展对照检查。责任领导就“行政执法履职不够到位”问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作对照检查。
2.针对“形式主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做好即知即改。及时签订《台州湾新区城市道路脱空检测项目合同》补充协议,已严格按照补充协议执行到位。二是强化内部管理。出台《工程档案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规范管理工程档案,确保档案记录与工程施工同步进行。三是健全内部采购制度。修订《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采购需求管理和采购信息发布。四是加强学习教育。召开全局警示教育大会,认真学习相关制度,以案说法,进一步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五是开展对照检查。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形式主义问题时有发生”问题开展对照检查,吸取教训。六是加强教育提醒。对2名经办人进行批评教育,对1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针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开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内部控制制度、财经纪律、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等有关经费管理规定,提升业务水平。二是追回违规发放的出差补贴。及时追回违规发放的360元出差补贴,并退还国库。三是清退超标服装费用。进一步核定服装费用标准,对局工会活动服装费用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已将超标的2497.35元费用全部退回局工会委员会账户。四是强化内部管理。印发《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试行)》,明确各项经费事前审批、事中执行监督、事后履约验收程序和要求,进一步规范差旅费、工会经费等支出标准、报销程序和报销单据要求。五是加强教育提醒。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将财经纪律教育列入常态化学习计划,常提醒、常教育、常警示。六是开展对照检查。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仍然存在”问题进行对照检查。
(三)关于“部分重点领域存在较大廉政风险”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对苗圃养护工人在岗监督巡查,严格按照《台州市园林绿化养护月历》标准执行苗圃绿化养护,实施科学养护。将辖区移植的苗木,科学栽植到苗圃,提高苗圃利用率。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出台《苗木采购验收迁移和苗圃管理办法(试行)》,完善苗木采购、验收、迁移、苗木出入圃登记、苗圃年度养护工作计划、苗圃养护工人管理等制度,全面规范苗木采购及苗圃管理。三是加强政府采购监管。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政府采购模块,强化对所属单位政府采购确认书申请的事前审核;加强采购报销环节把控,重点关注采购事前审批、采购方式执行、采购验收等关键节点;将有关要求形成制度,在《经费使用管理规定(试行)》中明确有关采购程序;做好采购政策宣传,转发了《浙江省政府采购禁止行为清单指引》,严明政府采购纪律红线。四是开展业务学习。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全面提升干部职工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领域的岗位素养和业务操作水平。五是加强教育提醒。对1名责任人进行追责。六是开展对照检查。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混乱”问题进行对照检查。
2.针对“违规开展招标采购”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培训。组织全局财务人员和有关采购经办人员开展了内部控制制度、有关财经纪律、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经费管理规定培训。二是开展政府采购自查自纠。组织有关业务处室、执法一支队、台州湾新区执法支队和各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全面开展局政府采购项目自查自纠工作。三是完善局采购制度。修订《局小额物资、零星工程和小型服务采购管理规定》,规定政府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小额采购项目应当在局官网发布采购信息,采购方式为通过政采云平台或委托有资质的采购代理机构成立询价小组实施采购活动。四是严格落实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外、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下项目严格按单位内控执行;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分散采购限额标准以上项目严格按政府采购法规定的采购程序和采购方式执行;落实政府采购事前审批制度,截至5月底,局本级和直属事业单位共申报会议费、公务用车租赁、车辆维修等采购确认书68个。五是落实公开招标采购公告时限要求。截至5月底,新开展的10个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均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公开发布采购公告20天以上。六是加强教育提醒。对1名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七是开展对照检查。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违规开展招标采购”问题进行对照检查。
3.针对“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财经纪律教育。组织全局财务人员和有关采购经办人员开展了内部控制制度和有关财经纪律教育。二是严格执行公车定点维修制度。局所有公车均在市财政局公布的公务用车定点维修服务名单内的修理厂维修。三是加强对行业协会的指导。针对物业行业协会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对市物业行业协会会长、协会秘书长进行集体约谈,督促市物业行业协会规范内部管理,强化协会从业人员的学习教育,提高纪律意识。台州市物业行业协会印发了《台州市物业行业协会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了行业协会的财务管理制度。四是开展对照检查。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进行对照检查。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干部管理工作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关于“党建工作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没有压实”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压实压紧责任。印发了《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层层压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二是制定工作计划。印发了《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党建工作计划》,围绕中心大局,聚焦主题主线,分解落实党建工作任务。三是严格把关审核。对拟列入发展的对象在机关党委会确定初步意见后提请局党组会进行审议。四是加强业务指导。印发了《发展党员工作易出错环节》《做好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书写工作的通知》,加强对各支部发展党员业务的指导。五是创新联系制度。印发《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结对联系党外干部制度》,强化对党外干部的思想政治引领。六是切实抓好整改。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关于加强新时代民营经济统战工作的意见》;印发《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23年统战工作计划》,明确统战工作目标任务。七是开展对照检查。主要领导和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党建工作主体责任没有压实”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提高思想认识。
2.针对“机关党委指导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整合职能。将机关纪委职能并入机关党委,增加人员1名,强化了力量。二是健全制度。制定了《2023年市局机关党建工作要点》并经局党组会研究通过,部署党建示范点创建和市级先锋党支部创建等重点工作。通过“三级书记”领办项目形式推进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的有机融合。三是强化检查。对2022年各支部执行“三会一课”制度情况进行了“回头看”,对局机关所有支部今年1-5月份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情况、台州红云系统的信息应用和维护情况进行了检查并通报。四是加强教育提醒。对2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3.针对“执行基层组织制度有距离”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落实示范引导。局领导班子带头以双重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会。二是规范制度标准。印发《关于做好市级先锋党支部创建工作的通知》,明确了目标和措施,推动各支部以市级先锋党支部的标准做好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三是加强业务培训。邀请市直机关工委业务专家就支部建设、“三会一课”基本组织制度和日常党务知识等内容作专题辅导,提高局机关党务干部的业务能力。四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印发《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机关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推动各支部认真执行党建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组织生活质量。五是强化检查指导。对所有支部落实组织生活制度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以每月工作提示的形式推进组织制度落实。六是加强教育提醒。对1名班子成员进行提醒谈话;对1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七是开展对照检查。主要领导和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执行基层组织制度有距离”问题进行对照检查。
4.针对“发展党员把关不严”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相关人员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求作出深刻检查。在半年度机关党建业务培训会上,组织广大党务干部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二是落实规范建设。印发《发展党员工作易出错环节的通知》《关于做好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书写工作的通知》,要求各支部严格按照规定发展党员。三是加强教育提醒。对2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对3名相关党员进行批评教育。
(二)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1.针对“干部队伍建设前瞻性系统性谋划不够”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局党组组织学习《关于深化“薪火工程”从严从实加强年轻干部选育管用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年轻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加强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全面梳理全局35岁以下年轻干部的情况,及时专题研究部署局年轻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三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谋划。局党组组织学习《关于系统性推进选人用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系统谋划干部队伍建设。四是有序开展职级晋升工作。局党组审议通过《2023年度职级晋升工作方案》,按计划开展分步晋升,充分发挥职级制度的持续激励作用。五是开展对照检查。主要领导和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干部队伍建设前瞻性系统性谋划不够”问题进行对照检查,提高思想认识。
2.针对“执行选任制度程序不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组织学习《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直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若干规定》《市直单位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操作参考流程》,提升组织人事工作业务水平,规范干部任免。二是从严执行程序规定。局党组组织学习省委组织部干部选拔任用“五个办法”,严格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切实做到严格按原则办事、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全面履行选人用人主体责任。三是认真完成审核认定。局党组组织学习《台州市贯彻落实〈浙江省干部人事档案工作发展规划(2022-2027年)〉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根据巡察及自查发现的问题,完成组织认定1人,重新制作专审表4份。四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深入贯彻党的组织路线、干部路线,落实局党组推进选人用人高质量发展主体责任,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规范化水平。五是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免去1名中层副职职务;调整1名干部岗位;对1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六是开展对照检查。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执行选任制度程序不严格”问题作对照检查,提高思想认识。
3.针对“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政策学习。在局党组会议学习《关于规范领导干部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关于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告制度的通知》,严肃组织纪律和政治纪律。二是健全制度规范。修订了《局请(休)假制度》,规范审批流程,进一步明确纪律要求。三是堵塞制度漏洞。修订了《局出国(境)管理制度》,细化了出国(境)次数、时长等要求。四是加强教育提醒。对1名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五是开展对照检查。班子成员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干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问题开展对照检查,深刻剖析,提高思想认识。
四、关于“巡察审计整改责任没有压实,个别项目整而不改”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教育。组织全局党员干部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大会、节前党风廉政建设部署会、警示教育大会,认真贯彻落实巡察整改工作要求,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纪法规,提升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二是深入查摆整改。局党组就该问题开展调查,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针对临时用工程序不规范问题,要求责任单位作出书面说明检查,进一步严格规范用工管理。三是加强警示教育。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四是开展对照检查。主要领导和责任领导在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就“巡察审计整改责任没有压实,个别项目整而不改”问题开展对照检查,检视剖析存在的问题,深刻吸取教训。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深化整改落实,巩固整改成效,促进执法管理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切实增强做好巡察整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执法管理工作相结合,在综合执法改革、环境品质提升、城市运行安全等领域出实招、办实事、见实效。二是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重要指示,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工作的每个环节。加强作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克服一切不符合党的事业、不符合人民利益的不良风气。强化队伍管理,不断发扬斗争精神,始终保持开拓奋进的精神状态,树立实干为先的良好导向,持续锻造综合执法铁军,全力打造“清廉综合行政执法”。三是进一步健全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意识,深化完善原有制度体系,加强制度执行,真正做到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杜绝问题重复发生。以本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及时进行查漏补缺、举一反三,全面总结整改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做法,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持续构建管长远、治根本的长效机制。四是进一步深化成果运用。围绕省委“两个先行”奋斗目标,对标市委“三高三新”现代化建设,全面转化运用巡察整改成果,切实放大巡察效应,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进我市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迈上新台阶,以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和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检验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76-88511700;邮寄地址:台州市椒江区星云路218号 邮编:318000;电子邮箱:tzxzzf@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