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国家试点是在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亲切关怀指导下推进的一项重大改革。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完善基层综合执法体制机制。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如何通过“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积极回应民营经济的需求和发展,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具体来说,要发挥好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打好“四大战役”,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一是打好数字赋能成果应用战。要更大范围更深层次推广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特别是要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活跃度。要全面应用“行政行为码”,实现4个100%(行政处罚案件100%赋码、行政处罚文书100%电子签章、行政处罚文书100%平台出件、线索处置100%有回应)。要争取全省推广“证据共享应用”,不断迭代升级行政执法“证据共享应用”,进一步提高证据电子化率,推进行政执法证据线上移送、调取和反馈,推动线上非诉执行全面应用,提升行政执法效率。要建立扁平化快速响应处置机制,推进省数字应用全面贯通“141”基层智治系统,县、乡两级深度融入县级社会治理中心和乡镇综合信息指挥室,实现市县乡三级行政执法协同指挥畅通。 二是打好行政执法改革突破战。要充分发挥综合执法办的职能作用,推进执法目录“三张清单”系统化、动态化、标准化调整管理,建立健全监管与执法界限和协同机制,确保执法职能精准划转、行政职权科学配置。要建立一个执法监管标准体系,行业主管部门科学制定行业标准、监管标准、监管计划,建立事前事中工作指导机制,提高政府监管效能和公信力。要建立一套办事流程,建立执法监管“三书一函”制度,100%细化量化高频行政执法事项裁量基准,进一步降低乡镇(街道)行政争议败诉率和被纠错率。要优化“信用+执法监管”新型监管方式,构建以法治为根本、以信用为基础、以智慧为手段的“信用+执法监管”新型监管方式,激励守信守法、惩戒失信违法,全面提升执法监管效能,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补齐一个队伍运行短板,强化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对行政执法的统筹职能,构建协同高效的海上行政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开发区(园区)“一支队伍管执法”、海洋“一支队伍管执法”机制。 三是打好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战。要推进“党建+执法”模式。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综合执法队党组织的作用,推动形成队伍更强合力。全域创建“枫桥式”执法队,形成“一镇一品”的台州“一支队伍管执法”特色。要强化队伍运行。完善“县属乡用共管”长效机制,推进乡镇(街道)“三定”规定细化工作,推动执法编制资源向一线倾斜。开展乡镇(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运行情况综合评估,全域推动执法事项供需精准对接,执法人员科学下沉,精准赋权93个乡镇(街道)执法事项,提高赋权事项办案覆盖率。要推行一项制度。全面推行县乡法制协同审查制度,破解基层法制审核力量薄弱问题,不断提高行政执法规范化法治化水平,推进群众满意度和执法效能再提升。要拓展系列成效。强化乡镇(街道)统筹协调指挥作用,打造基层执法“作战单元”,全力保障城市品质提升三年行动、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 四是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跨越战。要强化执法立法贯通。建立行政典型案件溯源分析工作制度,提升立法广度、深度和精准度,清理修改有悖于《浙江省综合行政执法条例》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强化执法司法衔接。完善行刑衔接评估标准,打通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公安机关在流程衔接上的梗阻,推动基层行政执法监督与人大、派出法庭等部门的协作。要强化守法普法互促共进。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把案(事)件依法处理的过程变成普法公开课。深化市县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体系建设,提升监督质效。要强化权力运行监督。落实行政执法权力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加快实现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100%覆盖,行政合法性审查率达100%。充分发挥“人大e监督”、“公权力大数据监督”等数字应用,实现执法机构和经营主体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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