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2021年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问题(编号十三)整改,详细情况可在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网站查看。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4-12月27日,共10个工作日。欢迎市民朋友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馈。受理电话:0576-88511179。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年12月14日 公示内容 反馈问题:三门县浦坝港镇胜利塘木杓山生活垃圾临时周转场提升改造滞后,截至目前尚未编制垃圾清运方案,该堆场顶部大面积裸露未覆盖,未配套渗滤液收集及处置设施。 整改目标:关停三门县浦坝港镇胜利塘木杓山生活垃圾临时周转场。 整改措施:1、2021年12月底前关停三门县浦坝港镇胜利塘木杓山生活垃圾临时周转场。 2. 制定三门县浦坝港镇胜利塘木杓山生活垃圾临时周转场垃圾清运方案,并根据要求落实责任,规范推进垃圾的清运。落实配套的渗滤液的收集、处置设施;对裸露部分的生活垃圾进行覆膜,防止二次污染;落实垃圾渗滤液产排情况的台账记录,定期向当地主管部门报备。 3、2023年6月底前完成垃圾清运,2023年12月底前完成场地平整、恢复土地原有功能。 整改完成情况:1、2021年12月底前已关停三门县浦坝港镇胜利塘木杓山生活垃圾临时周转场。 2、在关场同时,对现场裸露生活垃圾进行覆膜覆盖;2021年3月份,制定三门县浦坝港镇胜利塘木杓山生活垃圾临时周转场垃圾清运方案,落实浦坝港镇政府负责清运处置陈腐垃圾;落实县环卫中心清运处置临时周转场产生的渗滤液,并每天记录相关台账。 3、截止2023年6月30日,已完成木杓山生活垃圾临时周转场生活垃圾清运处置工作,合计清运处置垃圾44231.86吨、清运处置垃圾渗滤液25200吨;2023年11月3日,完成场地土壤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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