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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台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部分条款暂停使用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04-24 09:56 信息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印发<台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的通知》(台综执〔2021〕45号)文件,附件台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标准,第二条加分项目7.本年度企业被台州市级媒体正面报道的;12.企业所服务项目被评为“台州市十大示范小区”的。因违反公平性竞争要求,先予以暂停使用。具体以新的规范性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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