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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九)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2-11-28 08:54 信息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我市已完成省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报告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九)整改,详细情况可在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查看。公示期为2022年11月28-12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欢迎市民朋友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映。受理电话:                0576-88511707。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1月28日

 

公示内容

一、反馈问题

台州市椒江区岩头闸区域整治过程中,椒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现场施工过程中将拟建的老码头公园内基坑废水、泥浆通过二级提升直接排入附近河道,导致河道污染。

二、整改目标

消除河道污染,加强施工场地管理,规范施工过程的三废排放。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台州市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根据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给予台州市椒江市政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施工方第一时间拆除临时排污管道和提升泵,并对中转池进行洗消。现场遗留的废水收集后采用槽罐车转运至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椒江城发集团对椒江市政公司领导和该项目经理进行诫勉谈话,要求该公司对所有项目进行大排查,坚决杜绝此类情况发生;市政公司针对此情况,对项目管理人员严肃批评教育,并处理相关责任人,要求该工地立即按标准进行整改,整改标准上墙,确保施工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妥善处置。  (三)、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对监理单位失职行为进行约谈,并进行相应处罚,对于负有责任的现场监管人员进行约谈,立即停职,并扣发当月绩效工资与考核奖金;取消年度评优资格。

(四)、医药高新区管委会委托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对椒江医化园区土壤地下水开展全面调查评估;并对在建项目全面摸排,彻底消除环保安全存在隐患,进一步完善医化园区基础配套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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