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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八)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发布日期: 2022-10-09 14:46 信息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我市已完成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问题编号十八)整改,详细情况可在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门户网站查看。公示期为20221010-1016日,共7日。欢迎市民朋友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来电如实反映。受理电话:0576-88553831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1010

 

 

                         公示内容

 

反馈问题:浙江省地少人多、产业发达,以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为主的固体废物产生量较大。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整治不彻底,一些新的违规倾倒问题仍在发生。2017年以来,国家多次出台文件,要求彻底排查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但浙江省有的地方排查整治流于形式,甚至瞒报历史形成的垃圾堆放点,导致污染问题解决不到位。

整改目标基本杜绝生活垃圾、建筑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违规倾倒行为,实现环境整洁、无垃圾堆放现象。

整改完成情况(一)全面开展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召开全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全市非正规垃圾堆放点的排查整治工作,形成问题清单,上报至省建设厅。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设领域生态环境问题举一反三专项整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根据文件开展排查并形成问题清单。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不定期抽查前期排查出来的点位进行暗访检查。

(二)开展建筑垃圾违法行为处置专项整治。出台《2021年度台州市建筑垃圾管理工作要点及目标任务》,印发《台州市城镇污水垃圾处置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台综执〔202211)、《开展建筑垃圾专项整治的通知》(台综执〔202225)等文件,持续深化建筑垃圾处置行业治理。针对建筑垃圾处置乱象问题,联合公安、自规、环保、交通、建设5个部门,出台了《关于办理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案件的会议纪要》,并建立生态环境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建筑垃圾违法行为,截至目前累计查处1147起案件,罚款759.9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9人。

(三)加强部门合作,继续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47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合交通、交警部门组织市区50家渣土运输公司开展法制宣传,要求规范处置建筑垃圾。黄岩区建筑渣土跨区处置试点模式开始运行,截至目前已完成102万立方的外运处置;积极探索多种方式的资源化利用模式,如路桥千源环保公司分别在路桥、温岭采取租买结合的方式取得土地100亩和200亩,将建筑渣土培植成营养土和制砖,将装修垃圾粉碎再加工成路面砖,目前处于试运营阶段。黄岩、临海等地建筑渣土的资源化再利用主要依托砖窑厂的烧结砖项目,年消纳建筑渣土130万立方。温岭市出台《“建筑垃圾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拟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5个,资源化处置量250万方以上。玉环投资3.3亿,建立集建筑渣土、建筑泥浆、拆除垃圾、装修垃圾等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建成后预计可处置渣土200万立方/年、装修垃圾30万立方/年。2022年度,台州市分类办完成15个部门联合印发《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管理规范》,共3次与10个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行动,全面巩固提升我市行业生活垃圾分类成效;市分类办与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印发《台州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标准》,打造党政机关“撤桶并点 定时定点”示范引领拉风阵地,并组织开展全市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互查、互比、互学”活动、2022年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标杆创建活动,加快建立党政推动、部门指导、镇街兜底、全民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市建设局督促施工企业积极创建绿色施工示范工程,获2021年度省绿色建筑示范工地5个。加强施工现场检查指导,根据施工进度不定期组织专家开展创建过程检评,帮助企业提升绿色施工水平,定期公布市级建筑业新技术应用验收合格项目名单。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并设立生活垃圾、建筑垃圾违法倾倒举报热线,以及通过智慧化监管平台对垃圾处置进行全程监管,严厉打击违规倾倒行为。印发《关于建立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常态化监管机制的通知》(台综执办(202212号)、《关于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督查的通知》(台综执办便函〔202298号)等文件,扎实推进我市中央环保督察及“举一反三”反馈问题点位整改,建立健全数字化、常态化的闭环治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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