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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违法堆放建筑垃圾 昌平城管顶格处罚百万
发布日期: 2021-07-13 09:11 信息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针对辖区内一施工单位未及时清运,且露天堆放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昌平区城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据2020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北京市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对其处以100万元顶格处罚。据介绍,目前该处建筑垃圾已被集中清理,场地恢复了原貌。

近日,昌平区城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巡查中发现,一施工单位在其开放式货场内堆放了大量建筑垃圾,渣土、废旧混凝土以及废旧砖石等堆成了一座小山。后经现场检查、勘验,该处建筑垃圾达到1443平方米,相当于3.5个标准篮球场的面积。经查,该施工单位未进行建筑垃圾方案报备案。经执法人员多次约谈后,截至7天责令改正期限结束,当事人却始终未整改。

为严厉查处该行为,昌平区城南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会同生态环境、住建及街道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依据《规定》第41条第2款,以及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作出了对该施工单位处以100万元的顶格处罚。

此次顶格罚款也给其它存在违规行为、暂时未被处罚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和消纳场所敲响警钟:投机取巧要不得,守法经营才是正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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