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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修复公示
发布日期: 2021-01-29 11:52 信息来源: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浙江台州鑫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详见附件)现向我局提出针对不良信用信息的信用修复申请,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并经我局核实,该企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已满1年以上,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拟同意进行信用修复。

现按照相关规定,对以上企业的信用修复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6-88511716。

附件:申请信用修复企业名单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29日

附件:申请信用修复企业名单

名称

行政处罚文书号

处罚依据

浙江台州鑫承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台综执罚决字〔2019〕第B0003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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