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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试点背街小巷门面招牌审批“街长备案制”
发布日期: 2020-08-03 10:38 信息来源: 组织人事处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推进城市建筑物、设施上悬挂、张贴宣传品审批改革,自6月开始,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我市率先试点背街小巷门面招牌审批“街长备案制”新模式。

背街小巷门面招牌审批“街长备案制”,是指试行备案制的背街小巷店铺,在取得合法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如需设置门面招牌,只需向所属道路的街长报备,经街长确认无禁止性问题后即可设置。

选择哪些试点街巷?如何运行简便有效?怎样确保试行效果长久、群众满意?该局对辖区内的背街小巷进行多次实地探访,并邀请街道办事处有关人员、居民、商户等一起座谈,共商共建共治,最终确定此次试行门面招牌“街长备案制”的3个街道共9条背街小巷。

据悉,实行背街小巷“街长备案制”的,一个单位(商铺)只应设置一块店招,实行一店一招。不得影响采光、通风,不应遮盖建筑物的玻璃幕墙、窗户以及公用设施,不得阻碍消防通道和消防设施使用。

此次试点改革,旨在使“街长备案制”转化为常态管理,用常态保长效,深化审批改革、推进简约高效的街道管理体制,打通社区治理、城市管理的“最后一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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