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组织机构 > 公告公示

视力保护色:
信用修复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8-18 11:43 信息来源: 组织人事处       浏览次数:

浙江新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详见附件)现向我局提出针对不良信用信息的信用修复申请,根据《浙江省公共信用修复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并经我局核实,该企业申请材料真实、准确。不良信息主体已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自不良信息认定之日起至申请信用修复期间已满1年以上,未产生新的记入信用档案的同类不良信息,拟同意进行信用修复。

现按照相关规定,对以上企业的信用修复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反映。联系电话:0576-88511716

 

附件:申请信用修复企业名单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18日

 

附件:申请信用修复企业名单

名称

行政处罚文书号

处罚案由

浙江新城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台综执罚决字〔2019〕第B00016号

《浙江省城市道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

安徽省萧县宇博路桥工程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台综执罚决字〔2019〕第A00090号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二款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分享到: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