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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三式”并举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清零”
发布日期: 2020-07-03 12:10 信息来源: 市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6·13”沈海高速温岭大溪段槽罐车爆炸事故发生后,该局立即召开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排查整治行动,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和部门督查相结合,集中开展燃气安全隐患“清零”,全面保障城镇燃气行业运行平稳安全。一是开展地毯式排查,确保隐患整治“零死角”。由局领导带队,对全市管道燃气企业、储配站、供应站点、加气站内重要管网、储罐、站内气化器、调压器等设施进行无泄漏检查,并对消防设施开展应急处置性能测试。此外,联合公安部门对槽罐车从进站到装卸全流程作业隐患进行排查,核查“LNG、LPG、CNG”运输车辆各类资质证书,禁止超期未检、证件未齐的运输车辆作业。6月13日至14日,严密排查全市133家燃气场站,共发现隐患61处,现场整改隐患48处,关停未达标供应站2家。二是实行联动式执法,确保查违纠错“零容忍”。联合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对城镇燃气销售经营行为进行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自有产权瓶充装、瓶装燃气销售实名制未落实、跨区域经营、擅自向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供气等违法行为。截至目前,查处涉嫌跨区域营运瓶装燃气案件1起,查获非法营运厢式货车1辆、实瓶液化气钢瓶21只,对涉案人员作出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决定。三是实施闭环式管理,确保安全监管“零漏洞”。采取季度暗访和不定期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市燃气安全管理工作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进行建档编号、限期整改、逐项销号,并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做好供气源头管理。同时,建立企业储配站、配送点、送气服务人员三级责任落实体系,实行三级考核,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此外,定期对送气工开展安全业务培训,实行送气工“十二分制”管理,督促送气工做好燃气安全检查、安全宣传、定期回访及钢瓶二维码等工作,确保燃气配送“最后一公里”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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