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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组织领导与责任分工
发布日期: 2020-04-07 10:46 信息来源: 市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以及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及省、市纪委重要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建设,落实党组主体责任,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建设总体部署,现就我局全面从严治党建设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作如下分工:

一、朱立国

对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重点负责以下工作:

1.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方针。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坚持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着力营造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2.切实加强党内监督。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健全权力运行机制,建立完善各项监督制度,强化对权的制衡、人的监督、事的规范。

3.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严肃组织人事纪律,防止出现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深化清廉综合执法建设。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有关作风建设的规定,立足抓早抓小抓具体,始终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决杜绝酒局”“牌局,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

5.强化教育管理监督。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经常和班子成员开展谈心交心,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不断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6.带头模范遵纪守纪。带头执行廉洁自律准则和其他党内纪律法规,带好班子,管好亲友,带头接受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7.严格落实报告制度。按规定报告党组在本年度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情况,重要情况随时汇报。

8.支持纪检组工作。支持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重要信访举报问题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支持派驻纪检组开展执纪监督问责工作。

二、徐同楷

对分管和联系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领导责任,重点负责如下工作:

1.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体要求融入到分管领导工作之中,做到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将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对行政执法队伍的效能督查,加强效能建设,完善监督员队伍,抓好群众举报投诉的处理,探索建立效能投诉处理机制。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和市委有关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局督查处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3.坚持领导定期下访、定期接访制度。认真做好信访、举报、投诉和执法热线交办工作。加强对信访线索的排查分析,做到有案必查。局督查处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4.监督检查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和上级的决定、命令等情况。加强对市局重大决定、重大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局督查处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5全力做好多城同创工作,明确目标、提高标准。局智慧城管中心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6. 负责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加强对智慧城管中心服务领导,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城市管理)跨领域应急管理、综合协调指挥和抗灾救助;负责平安创建、社会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等工作。局智慧城管中心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7.当好廉洁自律表率,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党规,加强对亲属的教育约束,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8.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向局党组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一岗双责履责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三、林自国

对分管和联系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领导责任,重点负责如下工作:

1.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体要求融入到分管领导工作之中,做到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做好机关日常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综合考核、后勤保障、保密、档案、信息、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局办公室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3.从严控制楼堂场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局办公室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4.完善和规范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大对国有资产管理、审计、城市建设统计等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局计财处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5.加强对三改一拆无违建创建四边三化、美丽城镇建设工作等重点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及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三改一拆办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6.当好廉洁自律表率,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党规,加强对亲属的教育约束,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7.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向局党组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一岗双责履责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四、徐高献

对分管和联系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领导责任,重点负责如下工作:

1.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体要求融入到分管领导工作之中,做到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经常分析排查执法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廉政风险的预防控制,加强对分管领域重大执法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负责市综合行政执法协调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严格依法行政,梳理权力清单,把好规范性文件制定关、案件审理关,逐步完善公开执法权限和流程,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增加案件办理的透明度,提高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和效率。局法制处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4.全面落实法制、综合执法业务指导协调、法治政府建设、行政复议、行政赔偿、行政诉讼、案件审核查处,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和执法质量考评办法,完善定期执法检查制度,对行政执法中不当执法或不作为现象进行调查和处理;加强对重大案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局法制处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5.推进最多跑一次,加强业务指导,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简化办事环节,督查窗口工作,完善投诉受理处置措施,提高窗口办事效能。局机动大队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6.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物业管理、食品安全、建筑垃圾管理,进一步提升行业长效监管水平,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引领行业又好又快发展。局机动大队、直属分局分别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7.发挥大数据引领作用,推进城市管理执法基础信息大采集和街面管控系统应用,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局机动大队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8.当好廉洁自律表率,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党规,加强对亲属的教育约束,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9.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向局党组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一岗双责履责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五、陈新明

对分管和联系单位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领导责任,重点负责如下工作:

1.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体要求融入到分管领导工作之中,做到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经常分析排查城市管理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廉政风险的预防控制,加强对分管领域城市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3.做好五水共治五气共治相关工作,组织开展对工程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定期督查。局环卫园林处、市市容环卫服务中心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4.加强市容环卫行业管理,严格技术装备等招投标。局市政公用处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5.加强对园林绿化工作的管理,围绕工程维修养护管理、材料采购、招投标等,排查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工作效率、外部环境等风险,完善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局环卫园林处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6.加强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围绕工程维修养护管理、材料采购、招投标等,排查业务流程、制度机制、工作效率、外部环境等风险,完善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局市政公用处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7.加强行业行风建设,强化职业道德规范,健全行风监督机制,督导城市管理等行业安全运行。局环卫园林处、市政公用处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8.当好廉洁自律表率,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党规,加强对亲属的教育约束,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9.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向局党组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一岗双责履责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六、李伟文

做好援青工作。

七、蔡仙春

1.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总体要求融入到分管领导工作之中,做到同步推进、同步落实、同步检查,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 加强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观念。局组织人事处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队伍管理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制度,优化干部队伍素质结构,增强内部凝聚力。局组织人事处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4.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健全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述职述廉、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严格执行诫勉谈话等制度。局组织人事处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5.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各项任务,制定惩防体系项目化落实措施,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廉政规定的贯彻落实和督查工作,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局组织人事处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6.加强干部队伍培训和宣传,建立健全培训、学习、教育、宣等制度,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树立队伍良好形象。局宣教处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7.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强化责任意识,加强舆情管控。局宣教处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8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党务公开,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和廉洁从政教育。加强对工青妇团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局机关党委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9.做好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教育、体育等方面工作。局机关党委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10.完善垃圾分类相关制度,强化垃圾分类重点工作,加快推进垃圾分类全覆盖。垃圾分类办牵头,有关单位参与。

11.当好廉洁自律表率,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党纪党规,加强对亲属的教育约束,自觉接受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

12.严格执行报告制度。按照规定向局党组报告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一岗双责履责情况和个人廉洁从政情况,重大情况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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