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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台行政执法局党员干部齐发力“四员”助推垃圾分类出实效
发布日期: 2020-04-29 11:02 信息来源: 市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在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中,该局认真履行城区垃圾分类工作职能,积极号召全局党员干部发挥行政执法排头兵作用,争当垃圾分类的宣传者、倡导者、推广者、实践者。2019年度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比结果通报中,天台跻身全省20个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良好县行列。截至目前,在该县分类办协作下,累计组织“我是党员我先行”宣讲活动12场次,发放“垃圾分类我先行”倡议书5000余份开展家访检查80余人次;上门指导物业小区47个,大型商业体6个,党政机关单位50余个,劝阻教育53人次,督促整改26人次。

一、当好宣传员,紧锣密鼓造氛围

一是走街串校“忙”。利用面上监管时机,在城区入城口、主街道、大型超市、集贸市场等,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向市民群众宣讲垃圾分类知识,分发宣传图册和生活小礼品,让分类理念早日入心入脑。主动联系城区各中小学校,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打好课堂教育组合拳,引导中小学生学习垃圾分类知识,争做环保小卫士,从小养成良好分类习惯,并辐射家庭开展垃圾分类,扩大社会知晓率。

二是进店入企“勤”。注重法规引路,每月初由局总支牵头各支部,逐店、逐企业向商户、员工送上有关推行垃圾分类行动的“精神食粮”。利用普法活动,在街头、社区、企业设立咨询点,现场做好《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等法规解疑释域。发动商家、企业家主动签订垃圾分类承诺书,为建设美丽家园出力,全面奠定垃圾分类工作基础。

二、当好巡查员,精摸细排强监管

一是网格监管“细”。推行“网格化”管理,严格落实“包干”责任制,明确每个党员干部除了参与常规科室(队、处)管理外,重点加强“责任田”内企事业单位、社区(小区)、商家等层面的包片包户垃圾分类管理。通过看现场、访居民,及时了解掌握人员流动集聚情况,以及垃圾产生的来源、数量等信息,并采用影像、文字等方式,做好民众垃圾乱扔乱倒现象的证据留存。

二是日常巡查“密”。组建巡逻队,加强双休日、重大节假日期间,对农贸市场、疏导点、广场、超市等重点部位的高频巡查,查找经营户是否准确投放垃圾,检查保洁员是否及时清运处置。强化对所居住的社区(村居)、小区的巡查频率,重点抓好“早中晚”时间段,并加强与小区物业联手,利用监控设备,尽量减少管控盲区,基本保证日均巡查率高达90%以上。

三、当好督导员,身体力行齐推进

一是交流沟通“多”。针对居民群众不分类的习惯一下子改变难度大,注重“妈妈式”说教,下好磨嘴皮子功夫。利用局里建立的“二站二联”平台,频繁与社区、居委会之间对接,每周上门访谈1至2次,通过反复交流沟通达成共识。利用“邻居节”等载体,定期召开“诸葛亮”会,与居民群众共商对策,广纳良言,全面调动参与分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全民动手格局。

二是督促指导“紧”。积极配合县分类办抓好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督促指导,帮助建立组织机构,完善巡查、考核制度,细化日常监管流程,整改存在薄弱环节。针对分类过程碰到的困难问题,做好“跑腿”协调服务,提振干部职工参与推进分类工作的信心。加强日常考核考评,实施“每周一督”行动,推动机关事业单位落实分类制度覆盖目标,掀起分类工作热潮。

四、当好示范员,言传身教做表率

一是发现问题“准”。坚持从自身做起,于“8小时外”的家庭里,熟练掌握分类技能,带头开展垃圾分类,带动周边亲属、邻居,助推“垃圾分类全覆盖”。班子领导以“家访”形式,常态化对党员中层家庭的分类工作上门检查,要求自觉把分类情况分享至局工作群和朋友圈,接受大家监督。以此倒逼党员在分类示范实践中发挥旗帜引领作用。

二是处置效率“高”。针对垃圾分类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系统性,部分老年民众分类过程常有出错情况,设立垃圾分类“党员先锋岗”“流动示范岗”,坚持利用业余休息时间,通过“入户指导、桶边督导、精准辅导”等方式,义务为所在小区、楼道市民,提供垃圾规范精准分类快速服务。并加强对各小区物业、在建工地的督促指导,坚持劝阻、纠正、处罚相结合,提升垃圾分类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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