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 查 通 报 第1期 (总第126期)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关于一季度城镇燃气安全暗访情况的通报 为督促指导各城燃企业做好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疫情防控时期各地安全主体责任意识,依据省住建厅安委办《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防抗肺炎疫情时期群众居家生活和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台安委〔2020〕2号)、《浙江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继续抓好疫情防控重点场所和复工复产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浙建安办〔2020〕6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专项治理典型问题的通报》(浙办城函〔2020〕59号)文件要求,市局于3月17日-19日对各地燃气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随机暗访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抽查情况看,各企业均已按照省、市防疫要求开展复工复产工作,安全生产总体情况良好,但检查中也发现各地不同程度存在一些场站不规范的问题,主要表现在未采用湿式消火栓系统(平时配水管网内充满水的消火栓系统)、消防通道未标明指示标识、钢瓶旧配送信息未清除、送气工未统一佩戴服务证、送气工违规使用非送气专用车拉载钢瓶等(具体问题见附件)。 二、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燃气主管部门应进一步加强行业监管,压实责任。一是建设规范化场站,强化对送气人员和车辆的规范化管理,落实钢瓶信息化制度,巩固“智慧燃气”成果;二是确保隐患整改到位,要高度重视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应根据规范要求及时督促涉及问题的企业落实整改;三是及时上报整改情况,请各地于3月31日前将整改情况上报市局市政公用处。市局将根据各地上报的整改情况,开展靶向复查,复查中若再次发现隐患未整改到位的,对问题企业主管部门予以通报并考核扣分处理。 (联系人:马俊;电话:88511791;邮箱:cgec163@163.com)。 附件:一季度城镇燃气安全暗访问题清单
附件 一季度城镇燃气安全暗访问题清单 一、椒江区 台州燃气有限公司: 1.加气站1具推车式灭火器3月份未检。 二、黄岩区 浙江黄岩燃料煤气有限公司: 1.压缩机室和灌瓶间存在门洞可互通,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 2.场站内消防通道无指示标识; 3.车辆浙J·9E2E6无危化品运输证、灭火器等设施拉载钢瓶。 三、路桥区 台州市路桥燃气有限公司: 1.报废瓶堆放过多; 2.场站内消防通道无指示标识; 3.烃泵房阀门无开关标识; 4.车辆浙J·6H2Z2非送气专用车且挂牌照台路2084002P; 5.车辆浙J·2GJ15非送气专用车且挂牌照台路2084017P; 6.车辆浙J·7XV00非送气专用车且挂牌照台路2084020P; 7.车辆台州238138未更换新牌照且灭火器少1支; 8.1具推车式灭火器3月份未检; 9.未采用湿式消火栓系统。 四、临海市 临海市大田白竹液化气有限公司: 1.罐区内有油性树木存在安全隐患需清除; 2.场站周边存在大量树木干扰周界报警装置准确性; 3.烃泵房阀门无开关标识; 4.场站内消防通道无指示标识; 5.未采用湿式消火栓系统。 五、温岭市 温岭市建设燃气有限公司: 1.烃泵房阀门无开关标识; 2.场站内消防通道无指示标识; 3.抽查发现1支钢瓶旧配送信息未清除; 4.车辆温岭3007未更换新牌照且灭火器少1支; 5.车辆温岭3004未更换新牌照。 六、玉环市 玉环市液化气有限公司: 1.消防通道无指示标识。 七、天台县 天台县大众液化气有限公司: 1.消防通道不能回车且无指示标识; 2.卸液区2支灭火器无检查日期; 3.抽查发现1支钢瓶旧配送信息未清除; 4.未采用湿式消火栓系统。 八、仙居县 仙居县煤气有限公司: 1.场站内堆瓶过多; 2.充装台钢瓶充装未做检漏; 3.烃泵房阀门无开关标识; 4.场站内消防通道无指示标识; 5.车辆浙J·92061存在1支灭火器欠充装; 6.车辆台仙2089132P非送气专用车;送气工未佩戴胸牌;抽查拉载钢瓶存在3支已过期;灭火器仅有1支且附件不全; 7.未采用湿式消火栓系统。 九、三门县 三门县浬浦液化气储配站: 1.场站内堆瓶过多; 2.充装台钢瓶充装未做检漏; 3.罐区内有油性树木存在安全隐患需清除; 4.场站周边存在大量树木干扰周界报警装置准确性; 5.配电间、水泵房未设置防鼠挡板; 6.消防通道需增加宽度和指示标识; 7.抽查发现1支钢瓶旧配送信息未清除; 8.充装台复称未做年检(有效期为2016年); 9.未采用湿式消火栓系统。 送:市局党组书记、局长朱立国,市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新明,市城管委,市局督查处,各县(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温岭市建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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