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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日报】椒江上线排水审批 “告知承诺制”
发布日期: 2020-11-20 09:28 信息来源: 组织人事处       浏览次数:

本报讯(通讯员郑丹妮)“早就听说过承诺制了,今天终于亲身体验到了,很方便很快捷,给我们省了好多事。”台州市椒江伊不拉面馆负责人韩先生拿到排水许可证后笑逐颜开,“推出的‘零跑’服务,直接送证上门,真是太暖心了。”

据悉,自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推出城市生活垃圾(含粪便)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审批“告知承诺制”、用水用气涉及外线工程审批“承诺备案制”后,近日又新增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部分核发实行“告知承诺制”。

从11月1日起,在报批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核发中,针对无污水产生的工地及六小行业的排水证申报,无需收取“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这项申报材料,直接以告知承诺方式进行办理,业主填写“承诺书”即可。另外,在此事项办理过程中,对于排污场所无房产所有权的,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早在去年开始就可以用“共享+书面承诺”方式进行办理,尽一切可能实现申报材料数据共享。

截至目前,无污水产生的工地及六小行业通过“告知承诺制”审批办结的共计66个;排污场所无房产所有权的通过“共享+书面承诺”方式今年累计办理1017个。

“我们将结合‘信用浙江’系统,开展信用评级,严控对经营商户的审核力度,加强对经营者、审批者的规范引导。”椒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审批负责人余美芳说:“同时,我们也会加大违规经营的打击力度,对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进行依法处理,列入‘告知承诺黑名单’,落实失信惩戒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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