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意往河道倾倒建筑垃圾,会直接降低河道的行洪能力。若逢台风季,无法正常排洪的安全隐患不可轻视。护河既是“五水共治”的重要内容,也是关乎百姓民生的大事。 今年来,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不断加大水行政执法力度,针对始丰溪沿岸福溪段倾倒建筑垃圾、砂石堆场侵占河道管理范围、影响行洪的问题,在蟹渚村、新龙园村、花桃村等点位,共督促整改5处,立案查处4起,涉及罚款金额人民币8万元。 不久前,该局执法人员在巡查至天台县福溪街道新龙园村河道旁时,发现两辆渣土车正在弃置泥土。经调查询问,两车均为邬某所雇,用来运输自家地基挖掘出的泥土,并指定驾驶员将泥土弃置在新龙园村始丰溪南侧的河床。此行为阻碍了河道行洪安全,执法队员遂向邬某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当日17时前自行自费清理弃置在此处的泥土。随后,对邬某以涉嫌在河道弃置阻碍行洪的泥土为由予以立案调查。最终,执法队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对邬某作出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无独有偶,近日,天台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接到该县水利局的函告:始丰溪右岸蔡孟大桥上游有一处制砂场侵占河道。辖区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勘验,经初步调查,该制砂场位于福溪街道花桃行政村下车自然村,属于始丰溪河道管理范围。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制砂场停止违法行为,并送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自行清理堆放的砂石等物料。自行整改期满后,执法人员再次赶赴现场,发现该制砂场逾期未改正。该制砂场制砂设备及堆放的砂石物料阻碍行洪,根据《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的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其作出罚款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通讯员 许安安 周阿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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