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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9-03-27 16:22 信息来源: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浏览次数: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40周年,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要求,坚持依宪施政、依法行政,在法治政府建设上不断取得了新进展。现将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化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无证明城市创建,通过取消或替代方式精简证明材料,落实减证便民。深化审批服务便民举措,推进一证办”“就近办,全力配合政银联通等服务网点延伸工作。推进办事事项标准化,严格落实省八统一要求,颗粒化梳理办事事项,精简材料,缩短时限,实现全市统一。全局43个办事事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其中34个事项办理时限较省标准平均缩短5个工作日,有5个事项列为即办件,比省要求多4个,共削减办事材料36项,被省厅评为年度考核优秀单位。

二、深入三改一拆行动纵深推进。2018年共拆违3048万平方米,实施三改”2088万平方米,行动成效显著。推进全域创无,擦亮环境底色。全市各地均创成无违建先进县(市、区)及以上等级,85.4%的乡镇(街道)创成基本无违建乡镇(街道),玉环、天台、三门创成基本无违建县(市、区),天台创无违建县通过初评,椒江、路桥、温岭创基本无违建县(市、区)通过现场验收。推进老旧工业区改造,激活发展资源。出台《台州市老旧工业区块改造指导意见》,大力推进老旧工业区违建处置、隐患排查、建筑改造、企业入园,已启动改造288个,基本完成100个,打造了10大示范点。推进改用项目建设,提升获得感。落实四边三化问题整改,完成省级点位225个,市级点位1180个;实施精品项目创建,打造了10条示范路、10个示范入城口。

三、稳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市县两级分类办联动,开展处置能力提升、分类示范典型创建、配套体系提升等三大攻坚行动。创建省级高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17个,市级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点500多个;启动了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基本完成分类运输体系建设,温岭、黄岩两地体系列入省为民办实事项目,四分体系建设初见成效;推进了终端处置能力提升,新增处置能力900/天;开展装修垃圾专项治理,新设47个装修垃圾中转站和分拣中心;推出一系列宣传活动,提升了市民垃圾分类意识;进行《台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立法工作的前期准备,逐步推动垃圾分类的法制化进程。至目前,我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不断提高,无害化处理全面实现,产量增长率降至2%,各项工作均走在全省前列。

四、物业管理更加规范有序。打破线条管理局限,建立了条块结合的运行机制。组织体系逐步建立健全。全市80个乡镇(街道)设立了机构和专职人员,有物业住宅小区的乡镇(街道)物业管理职能科室建立率达到100%,物业小区业委会成立率从50%提升至80.8%。规范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出台了《台州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考核办法》《台州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办法》《台州市物业管理项目经理信用等级评定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并起草了《台州市物业管理规定》,行业管理和市场秩序逐步规范。

五、加强执法考核,全面提升执法质量。一是坚持改进和完善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树立正确的执法导向,把执法质量与执法数量、执法效率、执法效果结合起来,激励执法队员多办案,办好案。二是坚持实行平时考核、阶段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办结案件考评和在办案件考评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实现执法质量考核监督工作动态化、常态化。三是充分发挥法制部门尤其是基层中队法制员的监督和审核作用,把好案件办理过程中的质量关,实行每案考评,实现执法过程的全监督。

六、加强执法教育培训,提升执法能力。一是落实教育培训。去年我局组织编写出版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办案实务》,填补了执法办案教材的空白,在全系统全面推广培训,为一线执法工作提供实践教程。全年开展了13期各类集中培训,从而提升了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是强化人才培养。加强了人才库管理,严格落实师徒制,充分发挥人才的传帮带和示范表率作用。同时鼓励参加各种学历教育、法律等资格考试,提升专业人才比例。三是对执法人员定期组织法律业务知识考试,检验学习成果。四是丰富练兵平台。开展执法四个一、以案说法、岗位练兵等活动。

七、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健全和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工作。一是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制度,开展重大事项决策稳定风险评估,全年无重大决策明显不当或程序不规范造成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况。二是按照《关于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台依办〔20184号)文件要求及时清理市政府及本部门印发实施的各类规范性文件。三是严格按规定对新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督促相关业务处室,按照市政府规范性文件要求开展文件制订工作,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

八、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明确由局领导主管行政诉讼和复议工作,局法制处牵头负责,各业务处室单位协助配合,确保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中涉及的行政诉讼案件,均由局领导出庭应诉。我局已连续多年聘请法律顾问,对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进行把关,并不断加强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经办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的质量,提高行政应诉和行政复议水平,2018年行政败诉案件同比下降26%

 

 

台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19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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