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上报的运行统计数据和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的在线监测达标数据及环保监督性监测数据,我局进行汇总核查并计算分析,现将2019年第三季度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概况
截至目前,全市已投运城镇污水处理厂共34座,总设计规模为121.8万吨/日,其中市本级4座,县级10座,镇级20座,设计规模分别是47.95万吨/日、48.6万吨/日、25.25万吨/日。
至2019年第三季度,我市已完成污水处理总量28697.80万吨,比去年同期25584.44万吨,多处理污水3113.36万吨,平均增量11.96万吨/日。全市污水处理厂平均运行负荷率是86.73%,其中市本级97.19%,县级81.83 %,镇级76.31%。COD减排量66409.98吨,完成率105.16%;NH3-N减排量6722.23吨,完成率102.94%,已超额完成今年目标计划。在线监测达标率99.69%,其中市本级99.23%,县(市)级99.83%,镇级99.72%。环保监督性监测三季度达标率100%。总体来看,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状况良好。
二、存在问题
(一)部分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我市有2家城镇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行,制约了污水处理增量速度,具体为椒江前所污水处理厂、黄岩宁溪污水处理厂。
(二)部分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偏低。至本季度大部分污水处理厂的运行负荷率都达到了省建设厅考核目标的最低要求,但仍有5家污水厂尚未达到省建设厅考核目标要求,分别是临海污水处理厂、玉环污水处理厂、院桥污水处理厂、健跳污水处理厂、白塔污水处理厂,需进一步加快提升运行负荷率。
(三)部分县(市、区)存在污泥处置缺口。由于设备、工艺、填埋场地等原因,导致部分县(市、区)污泥接收处置能力低于设计能力,目前,椒江、路桥、临海存在污泥处置缺口情况,需进一步加快建设污泥处理处置项目。
三、下阶段工作要求
(一)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根据《台州市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要求,台州市区和县城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分别达到85%以上、75%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平均进水BOD浓度提高到100mg/L以上。对进水浓度低的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率低的地区,尤其是BOD进水浓度低于100mg/L和污水收集率低于75%的,要加大截污纳管力度,加快推进污水管网的建设及改造修复,切实提高污水收集率和进水浓度。
(二)加快各污水厂提标改造工程环保验收。我市多数污水厂已完成准IV提标改造工程,但还有较多污水厂还未通过环保验收。下阶段,各县(市、区)污水处理运行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后的试运行管理,确保出水水质按新标准稳定达标排放。同时,要倒排时间、明确责任,督促污水处理厂顺利完成环保验收。
(三)狠抓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标。各县(市、区)污水处理运行主管部门要加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管理,督促运营单位严格按《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2011)、《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HJ2038-2014)要求组织生产,确保出水水质100%达标排放。
(四)加强污泥规范化处理处置。随着我市污水处理能力不断提高,污泥处理处置量逐年增加。各县(市、区)污水处理运行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污泥产生、贮存、处理、处置管理,确保污泥妥善处理处置。各污水厂应加强对污泥台账的管理,详细记录污泥产生量、贮存量、转移量、处理处置量及处理处置费用等情况。
(五)确保完成考核目标。各地要对照台城管〔2019〕47 号文件,认真梳理今年省建设厅下达给各地的各项指标任务,查漏补缺,倒排计划,确保完成所有任务。对运行负荷率等未达到考核目标的污水处理厂,各地污水处理运行主管部门要加强指导与督促,确保完成年度考核任务。
附件:1.县(市、区)污水处理总量同期对比分析表
2.全市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率核算表
3.县(市、区)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率统计表
4.2019年3季度32家在线达标率汇总表